今天,我讓他在我面前抽菸,但還是要面向窗外。

  他說他還記得,想起他第一次領到「菸牌」的時候,還是有點心驚──父親就這樣若無其事地把菸遞到他眼前,而他居然也順手地就拿了一根點了起來,等點上了火之後才發覺不妙,但父親什麼也沒說。
  我則交換了另一個第一次的經驗。那時我還很小,可能是四、五歲,超愛喝蘋果西打。在大人的聚會中,某位伯伯倒了一大杯像蘋果西打的東西,我就嚷著要喝,完全沒注意到大人們壞心眼的神情,就這麼一口喝下去,然後就「哇」地一聲皺起了臉──沒錯,那是啤酒。可惡的大人們,以看小孩子出醜為樂。

  接下來要看什麼?要看今年的奧斯卡大贏家嗎?
  我考慮看看……啊,可是「投名狀」和「花吃了那女孩」也放了很久還沒看耶,有點苦惱。
  ──其實你對得獎的片根本沒興趣吧。
  嘿啊,被你發現了。

  你偶爾會覺得上天不公平嗎?
  上天對我很好,所以我沒什麼感覺。怎麼,你是又看到什麼?
  沒什麼,只是偶爾會看見有這種感觸的人。我也覺得,上天對我夠好的了,所以我這種既得利益者,沒資格說什麼不公平,不過不是每個人都像我這麼好命。啊,那張王蛇的照片咧?怎麼變成熊貓了。
  突然想看一些有茸毛的動物,所以就換了。

  不過,我對於理所當然說著自己的感覺的人,有點羡慕。我平時用詞好像很誇張,但其實什麼也說不出來。
  為什麼說不出來?
  因為,會覺得那是自己的私事,不管是快樂的還是悲傷的,又不是每個人都跟我很要好,所以不會想知道吧?
  既然這樣,不說也沒關係啊,順其自然,想說再說就好了?
  可是總覺得不說的話,不太像個一般人?
  你又來了。一般不一般的定義是什麼啊?


  ──好想喝咖啡喔。
  不行,你今天已經喝過了。

Posted by hayashi911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1) Trackback(0) Hits(52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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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很高興認識你,
    也很喜歡看看你的文章,
    因為那是如此真的自己,
    不是做作的自己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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